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
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的《关于完善固定+移动AED高度互补的救援格局的建议》(第1299号)收悉,我局为分办单位。您提到的与公交、出租车公司合作,在公共交通工具安装AED,对驾驶员开展AED使用等相关培训,让驾驶员成为具备急救能力的“流动救援员”的建议,对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很有意义。经与您沟通,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目前我市公交行业在仁德公交枢纽站、鼓山公交站、火车北站北广场公交枢纽站、火车北站南广场公交枢纽站等首末站共配置4台应急救护一体机,并在老年乘客较多的51路和11路公交上投放了2台自动体外除颤器,实现AED设备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,保障了车内、车外相关突发急症的应急处置需求。
截至2025年2月,我市日均在运营出租车、网约车共达到3.2万辆,实际从业人员3万余人,日均运营总趟次约53万。出租汽车作为城市流动网络的重要载体,具有覆盖范围广、灵活性强的特点,并依托滴滴、高德等网约车(聚合)平台,可快速响应群众的急救需求,一定程度填补了偏远区域及交通高峰期的急救空白。
二、已开展工作
(一)开展公交行业相关培训及志愿服务
目前,已组织对公交场站工作人员及公交车驾驶员约40人开展相关培训及志愿服务,提升一线从业人员急救能力,预防公交车或场站内发生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突发情况时,患者能够在黄金急救的4分钟内得到救治。
(二)引导出租汽车行业普及AED使用
指导各出租车企业、网约车平台公司积极开展驾驶员AED设备使用、急救知识等专题讲座,推进AED使用技能培训。目前,已组织各企业推出驾驶员理论课程(心搏骤停识别、AED操作、CPR)及实操考核,超过1200名驾驶员完成学习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
(一)强化公交AED服务能力
1.加快推进AED设备投放。指导各公交企业制定相应培训计划,积极对接市红十字会等单位,通过组织开展“初级救护员”专业培训、组建“公交急救志愿队”等方式,为市民提供救护服务。另外,根据前期投放的效果,争取在更多公交线路投放AED设备,发挥其应急处置作用,服务广大市民。
2.加强宣传引导。通过公交车内的车载电视等载体,循环播放AED使用教程、急救知识等科普视频。同时,在车厢内张贴AED位置标识及急救小贴士海报,向乘客宣传AED设备的使用功能及方式,强化突发情况下的应急使用。
(二)鼓励出租汽车行业投放AED设备
1.鼓励企业投放设备。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在司机驿站等场所配备AED设备,优先在学校、养老院、工业园区等高需求区域附近站点进行试点,提升应急救援能力。
2.强化驾驶员应急培训。完善驾驶员理论学习内容,结合驾驶员安全培训,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及实操,对完成培训的驾驶员发放奖励,提高驾驶员参与应急救援学习的积极性,并通过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方式,将应急事迹列为考核加分指标,培育更多驾驶员成为“移动救援员”。
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!
领导署名:王镜秋
联 系 人:刘嘉嘉
联系电话:83347417
福州市交通运输局
2025年4月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