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的答复
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的《关于加大力度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欠缴行为进行监管的建议》(第1188号)收悉,我局为分办单位。经与您沟通,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:
一、已开展工作
针对您提出的“共享营运车辆数据库,同时与泊位运营单位、网约车平台、出租车公司等建立合作机制”的建议,我局高度重视,目前,已先行对接福州市城投集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,根据企业需求,定期更新、梳理、同步营运车辆车牌号、所属企业等相关信息,方便其筛选、对接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出租车企业,做好缴费的预警、催缴工作。
二、下一步工作
一是加强信息共享。配合其他泊位运营单位做好信息开放共享,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,按照企业需求,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二是加强宣传教育。指导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、出租车企业及时将有关政策进行宣贯,提升驾驶员规范停靠、守法遵纪的意识。三是加强考核管理。对接公安交管部门,动态获取交通违法信息,运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,对存在违停等违法行为驾驶员及企业予以服务质量扣分,每年度将考核结果面向社会公布,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,提升服务水平。
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领导署名:王镜秋
联 系 人:刘嘉嘉
联系电话:83347417
福州市交通运输局
2025年4月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